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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征集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通知

来源:湖南作家网   时间 : 2025-04-14

 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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各市州作协、省级各文学学会:

中国作家协会已发布《关于征集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的公告》。为做好本次评奖作品征集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请各市州作协、省级各文学学会高度重视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评选征集工作,积极做好征集的发动、组织和材料收集工作。

一、评奖年限

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参评作品应为2021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,首次公开出版和发表,出版和发表地在中国大陆地区,符合评选体裁、门类要求的儿童文学作品。

二、作品参评要求

1、各体裁、门类作品均以单行本参评,须具有图书在版编目(CIP)数据,出版时间以版权页标明的第一次出版时间为准。结集作品中,出版年月前四年内发表的作品须占全书字数的三分之二以上。若书中未予明确标识,须另附列表,注明每篇作品写作或首次发表的日期,由推荐单位证明属实,加盖公章。不接受多人合集或一人多体裁合集参评。套系作品须以单本参评,多卷本作品应以全书参评。

2、儿童绘本的文字和图画作者均须具有中国国籍。

3、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参评作品,为各体裁、门类的儿童文学短篇作品,字数不超过1万字,作者出生日期应在1989年1月1日(含)之后。

4、用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儿童文学作品,以汉文译本参评。

三、申报材料要求

1、填写推荐作品目录及参评作品推荐表,推荐表须由作者在相关栏目内签字。相关表格可登录中国作家网www.chinawriter.com.cn下载。

2、参评作品每部(篇)须寄送样书15册(份)。

3、参评青年作者短篇佳作奖和儿童绘本作品的作者,须同时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,注明用于参评第十二届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,并签署日期。

4、《推荐表》和样书以快递方式寄送至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大道186号省作协创研室401办公室,联系人:李砚青,联系电话:0731-84536520。

5、目录及《推荐表》发送至邮箱:hnzxcys@163.com

6、征集截止日期为2025年5月9日。  

湖南省作家协会

2025年4月14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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